一、了解防雷
1、了解防雷裝置所處的環境、位置,建筑物使用性質,發生雷擊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確定各建(構)筑物的防雷類別。
2、查閱設計圖紙,了解隱蔽工程施工情況。
二、防直擊雷
1、石油化工企業的建筑物、工藝裝置內塔類應有防直擊雷裝置。
2、工藝裝置內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當罐壁厚度≥4mm時,可不設避雷針,但必須設防雷接地。
3、可燃氣(液)體的鋼罐,必須有環型防雷接地,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避雷針(線)的保護范圍,應包括整個儲罐。
(2)裝有阻火器的甲B、乙類可燃液體的固定頂鋼罐,當罐壁厚度≥4mm時,可不設避雷針(線)。
(3)丙類液體儲罐可不設避雷針(線),但必須設防雷接地。
(4)浮頂金屬罐可不裝設防直擊雷裝置,但必須有兩根截面積妻25mm2的軟銅絞線將浮頂與罐體作電氣連接,連接點不少于兩處。
(5)壓力儲罐可不設避雷針(線),但必須設防雷接地。
三、防靜電
1、金屬罐、設備、管道應有防靜電接地。
2、可燃氣(液)體、可燃固體的管道在下列部位,應有防靜電接地:
(1)進出裝置或設施處。
(2)爆炸危險場所的邊界。
(3)管道泵及其過濾器、緩沖器等。
3、可燃氣(液)體管道的法蘭盤、閥門的連接處,應有金屬跨接線。當法蘭盤用5根以上螺栓連接時,法蘭盤可不用金屬線跨接,但必須構成電氣通路。
4、裝卸場地應有防靜電接地。
四、防雷電感應
1、可燃液體儲罐的溫度、液位等測量裝置的信號線,應用鎧裝電纜或鋼管屏蔽,電纜外皮和鋼管應與罐體連接。
2、電力和通信線路應用鎧裝電纜或鋼管屏蔽埋地,電纜外皮和鋼管應接地,宜安裝電涌保護器。
五、接地裝置
參考設計圖紙,向施工員、甲方代表了解接地裝置情況,記錄下接地體和接地線的材料、規格、數量、布局,并作詳細記錄。
1、水平接地體埋設深度不小于 0.7m,人行通道附近不小于1.0m,垂直接地體長度為1.5-2.5m,間距為5.0m。當垂直接地體敷設有困難時,可設多根環形水平接地體并互相連通。人工接地體應使用熱鍍鋅鋼材。
表4.10接地體材料規格
2、靜電接地干線應使用熱鍍鋅鋼材,圓鋼φ≥10mm、扁鋼≥40×4mm;靜電接地支線應使用熱鍍鋅鋼材,圓鋼φ≥ 6mm、扁鋼≥12×4mm。
六、接地電阻的檢測
按第二章第二節和本章第二節第四條規定測量。
1、防雷接地電阻≤10Ω,防靜電接地電阻≤100Ω。
2、除第一類防雷裝置獨立避雷針為單獨地與其它接地裝置的距離不小于3m外,防雷接地、電氣設備接地、防靜電接地、防感應雷接地宜共用同一接地裝置。
七、計算保護范圍
計算可在室內進行,用滾球法確定接閃器的保護范圍。
八、數據的處理
各項檢測讀數、計算結果應保留一位小數(防雷裝置材料型號規格除外),按GB817-87要求修約。
上述檢測工作結束后,校核人全面核對原始記錄、儀器、裝置性能狀況等各項結果是否都有相應的記錄。
注:詳情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