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安裝和維護
所有雷暴探測儀均減根據制造商的說明書在最佳條件下安裝以保證其受到的環境干擾最少。為此,應提前分析預計的安裝他置,以使傳感器適應特定的現場條件。
雷暴探測儀朋安裝與受多種因素影響,故新安裝的探測儀在達到最佳工作狀態之前需要一段時間的調試。調試應由系統制造商或制造商特別授權的技術人員完成。
對集成在雷易頂警系統中的子系統(含警報傳輸)進行維護是必不可少的。折暴預警系統信息的準確性直接取快于其傳感器的性能參數環境(即植扶建筑物、塔樓等)以及傳感器有雷新順警系統之間、雷暴預警統終端用戶之間的通保輕路。因此,應根據制造商的建議每年或甚到更短時間內進行系統維護規范的安和及時的維護對于頂警系統的正常運行至關重要注,推護工作包括清潤潤隆谷款確保運行次毒良好、確保遇信正常等。
8警報評估
8.1 一般規定
通過評估雷暴預警系統的運行情況,可以優化其參數,進而提升系統的質造和可展性,系統發出的警報可更好地滿足終端用戶需求。
評估結論可為以后系族警報設置、預防措施改進提供非常有價值的情息,并有助于了解目標區域的雷電環境。
安裝人員宜建立一套評估程序,該宜包括用戶提供的醫報期間的信息,如警報數、潛在的漏報數、虛報數、損害量等。
基于驗證信息的可用性,評估可通過不同方式進行,例如:
——與準確度更高的其他來源的信息相互關聯,如:其他雷電定位系統.氣象雷達.氣象衛星等的數據:
——利用能夠 記錄詳細警報相關有用信息的系統,處理其所有歸檔數據;這是微調和驗證警報參數設置合理性的唯一方法;
——經驗 :氣候學,現場觀測,不切實際的警報持續時間等。
一個雷暴預警系統主要性能參數為:
——以虛報數與總警報數(FA+EA)之比確定的虛報率(FAR),見式(1):
——以漏報次數(FTW)與應警報總數(FTW+ EA)之比確定的漏報率(FTWR),見式(2);
——提前時間的設置:
——警報持續時間的設置.
——表2給出了有效警報(EA).虛報及漏報的計算方式。
為改善雷暴預警系統性能,可以調整的主要參數有:
——監測區域內的警報觸發判據;
——監測區域的大小和形狀;
——駐留時間。
預警系統參數的變化會導致性能的變化.例如:
——監測區域面 積的擴大將導致警報數的增加.提前時間的延長.以及虛報率的上升和警報持續時間的延長;
——監測區城面積的減少可能會提高漏報串,但降低虛報率和縮短提前時間;
——提高警報觸發判據的靈敏度將降低漏報率和增加提前時間,但可能提高虛報率;
——縮短警報駐留時間將縮短警報持續時間,但將人為導致警報數的上升。
根據警報應用,性能優化的目標可以不同:
——在服務中斷成本巨大的應用中要求虛報率最小,警報持續時間最短;
——在涉及人身安全的應用中要求漏報率最小;
——在預防措施需要較長時間激活的應用中要求有足夠的提前時間.
8.2雷暴預警系統評估
雷電定位數據有許多來源,包括雷電探測網絡、衛星觀測等,但在探測效率(DE)和定位精度方面,其準確度不同。這些數據可用于評估雷暴預警系統的性能,但需要考慮數據在探測效率和定位精度方面的局限性,較低的探測效率,有可能人為提高虛報率。
8.3 雷暴預警系統微調
有些雷暴預警系統可長時間保存雷電位置、電場等原始數據,這些數據可用來優化預警參數。根據目標區域對雷暴預警系統低漏報率長提前時間等參數的性能要求,可在調整監測區域的大小.形狀以及觸發條件等預警參數時檢查所需指標的靈敏度。
基于場強測量的雷暴預警系統中,唯一-可調參數將是觸發判據。如歸檔數據有足夠的時間分辨率,可調整閾值、場強變化分析、峰值檢測等參數并進行優化。實際上,此時監測區城的大小、形狀與覆蓋區域嚴格合并。
在基于雷電探測網絡的雷暴預警系統中,可通過調整監測區域的大小、形狀以及觸發判據達到最佳性能。
注。對于有些雷暴預警系統,監測區域不可調。
9雷暴預警系統應用指導
9.1一般規定
一般而言,雷暴預警系統有助于控制、防止或減少生命損失、商品/服務或與經濟損失相關聯的財產損失和環境危害。應用雷暴預警系統的風險管理應考慮各種不同的情況。一般情況下,雷暴預警系統降低雷電相關事件等危險事件的風險,是通過預先的臨時預防措施縮短被保護物暴露在危險中的時間、和/或隔離傳導過電壓進人建筑的線路實現,故雷暴預警系統不能取代IEC62305系列標準中提出的雷電防護裝置,也不能防護雷電浪涌。
雷暴預警系統提供了大氣電活動耐實時信息,故雷暴的統計數據可能與預防措施合理性評估無直接關系。因此,是否在某一風域采取雷電助標帽施最次于所開展活動的特性、暴露于雷暴中的公共區域、公共區域內的人員數量,以及依據雷暴預警系統信息而采取有效防護措施的可能性。
IEC 6205-27)直用于建筑風險評估。
注:如何使用曾暴預警累統來降低建筑內部的風險正在考慮中。
在某些情況下,此如露天場合,IEC 62305-2給出的風險評估方法通常不適用。
9.2 程序
9.2.1基本步驟
使用雷暴預警系統的可行性評估包括三個步驟:
a)危險情況識別;
b)損失類型確定;
c)風險控制:包括控制和降低風險的措施選擇 實施和跟進等降低風險的選擇本標準未提出預防措施的任何編節可推薦采取的預動措施示例參見謝錄D.
9.2.2 第1步-危險情況的識別
表3列出了各種可能的危險情況。如果表中沒有涉及的情況,則選擇“其他情況”。
表3危險情況識別
序號 |
情況 |
1 |
人員處于沒有適當雷電防護場所的戶外區域(極據12C 62305系列標準或其他IEC標準):戶外活動.運動(足球和高爾夫等).比賽、集體事件排作放牧或釣魚海海、休閑區 |
2 |
敏感系統防護:計算機系統,電子或電氣控制、應急、警報和安全系統 |
3 |
運營和生產過程的損失 |
4 |
存有危險品(易燃、放射性、有毒和易爆材料)的建筑 |
5 |
需保證連續、高晶質或快速恢復的基礎服務(通信.發電.運輸和配送、醫療和應急服務) |
6 |
基礎設施:港口、機場、鐵路.公路.高速公路和索道 |
7 |
在工作場所的安全(雷暴時在工作場所活動存在風險) |
8 |
需要民用或環境保護的區城:預防森林火災等 |
9 |
建筑、交通或外部區域向公眾開放的場所 |
10 |
其他情況 |
9.2.3第2 步一損失類型確定
根據表3列出的危險情況,評估關于人員(見表4).財產(見表5).服務(見表6)和環境(見表7)的不同損失以便確定損失(A.B.C或- - )類型。
9.2.4第3步一風險控制
應確認雷暴預警系統提供的信息是否有助于采取降低風險的臨時預防措施(參見附錄c)。如沒有,則該雷暴預警系統是無用的(與損失類型無關)。如有,則每一種危險情況(見表3)和損失類型(見表4~表7)確定了雷暴預警系統是否合適(見表8)。鑒于有多種不同解決方案,最終應選擇最安全的方案。